遂平人注意了!驻马店首例醉酒驾驶电动车入刑案件!

编辑:关玲 时间:2/4/2018 8:58:22 AM 浏览:1991

         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开车,那喝酒后能骑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吗?

       答案肯定是:不能!2

网络配图

       最近正阳交警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行为,这也是全驻马店首例醉酒驾驶电动车入刑案件。

       1月13日23时12分左右,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南环路进行酒驾整治时,一辆电动汽车由西向东的摇摇晃晃的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后,闻到驾驶员一股浓烈的酒味, 经对其呼气酒精测试,驾驶员王某呼气酒精含量显示为100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随即,民警将王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33毫克/100毫升,面对检测结果,王某质疑称:我有C1驾驶证,开的又是电动汽车,应该没事吧?民警耐心向其讲解,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属于小型油电混合汽车,其动力为90#及以上汽油增程器发动机,系机动车,因此,王某会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所持驾驶证也会被依法吊销。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正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1月31日,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王某吊销驾驶证并五年之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事实上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就明确规定:

       设计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此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并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入刑。3   网络配图

       交警这样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

       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现在市面上很多电动车都超过这个标准的,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公里/小时。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目前路上很多电动车,“超标”的可能性极大,如果骑电动车酒后闯祸,可就不是按照非机动车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50元了,“超标”电动车就得按机动车酒驾处罚了。

        醉酒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仅把握不住方向,而且对外界车辆、人流判断不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

        避免造成人财物的损失。查实醉酒驾驶超标机动车并认定为机动车的,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入刑。

       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

        如果饮酒过多,请不要骑车,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