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驻发〔2014〕5号)文件精神,遂平县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2014年,全县要新增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各100家,各乡镇每个行政村新增1家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新增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占50%;培育创建市级示范社10家;每个乡镇发展1家联合社,全县发展10家以上联合社;完成以“一加一”面粉为龙头的农业产业联合体组建任务;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600家,带动农户数占全县总农户数的40%以上,力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40%以上,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到2016年,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达到100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达到40家,带动农户数占全县总农户数的55%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50%以上,入社社员较非入社成员增收30%以上。
一、大力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现代职业农民
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着力培育一批骨干农民,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
二、支持发展家庭农场
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鼓励农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以林权出资成立公司。引进专业种养大户或专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生产。
三、提升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深入开展以“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活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质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在试点地区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大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五、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
现代农业联合体是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利用龙头企业信息灵、网络广、品牌硬、实力强、信用好等优势,与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合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模式,充分发挥企业的资金和市场优势、合作社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以企带社,以社促企、企社互补、联运发展的架构。2014年完成以“一加一”面粉为龙头的农业产业联合体组建任务。到2016年,完成3家以上农业产业联合体组建任务。
六、统筹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范乡镇
应本着“超前探索、重点突破、机制创新、配套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体系健全、产业结构合理、区域特色鲜明、主体类别齐全、农机装备领先、规模经营过半、农民增收明显”的试点标准,建设常庄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范乡镇,通过三年建设,使常庄镇的粮食产量稳定提高,主导产业与特色农业日益壮大,农业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