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李慧勤 时间:1/16/2019 9:14:05 AM 浏览:1256

  1.遂平县产业集聚区国土所所长王俊峰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初,王俊峰在发现集聚区先庄社区张某某没有办理建房手续私自建房情况后,未按规定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对张某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理,而是擅自收取张某某12600元复垦保证金,且未出具任何收款手续,也未上缴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2月,王俊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退还给张某某。

  2.遂平县文广新局党组成员、文化监察执法大队队长朱天明侵吞集体资产问题。2011年11月份,朱天明在参与嵖岈山镇窗户台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伙同该村两委干部王某某等人,利用王某某等人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支出的手段,共同侵吞村集体财产36600元,朱天明从中分得4800元。2018年11月,朱天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遂平县沈寨镇罗池村监委会原主任赵军克扣粮食直补款问题。赵军自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克扣罗池坑村二组群众粮补款共计13674.25元。2018年11月,赵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遂平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