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编辑:张萌 时间:7/17/2019 9:40:55 AM 浏览:1295

 遂宣通〔2019〕27号 

关于印发《“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县属各企业和各人民团体:

  现将《“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遂平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3日

 

“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

大赛实施方案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光辉历程,颂扬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功伟绩,激励全县人民在新时代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实现遂平高质量跨越发展凝聚精神动力,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县委宣传部决定举办“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青年朋友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文艺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通过举办青年歌手大赛,在全县青年歌唱爱好者中选拔推出一批新的人才,同时通过这种形式,讴歌党的领导,讴歌社会主义制度,讴歌改革开放的新成就。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遂平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遂平县总工会

       遂平县文联

       共青团遂平县委

       遂平县教育局

       遂平县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遂平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遂平县文化馆

       驻马店市仁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大赛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四、参赛对象和参赛条件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在遂平居住、工作或生活。

  (二)参赛对象年龄限定在18周岁(2001年7月3日前出生)至45周岁(1974年7月3日后出生)。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8:30--18:00。

  (二)选手可通过遂平广视在线网“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报名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遂平县广播电视台一楼专题部,联系人刘利,电话:13513972296。

  六、大赛时间

  2019年8月10日至20日比赛。

  七、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现金3000元。

  银奖3名,各奖现金2000元。

  铜奖6名,各奖现金500元。

  所有获得等级奖的选手分别授予奖杯、证书、奖金;进入总决赛选手都将获得优秀奖,分别授予证书及奖金。

  组委会将开动微信平台投票,评选出“最佳人气奖”1名,分别授予证书及奖金1000元。

  所有获得金、银、铜奖的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遂平县2019年大型综艺活动,并由组委会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级文艺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比赛办法见附件1: “我和我的祖国” 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比赛办法。

  (二)评分规则见附件2: “我和我的祖国” 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评分规则。

  (三)参赛报名表见附件3:“我和我的祖国” 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附件1

 

“我和我的祖国” 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比赛办法

 

  一、所有参赛歌手演唱不按唱法分组,统一进行比赛。  

  二、大赛按初赛、复赛、复活赛和决赛进行。大赛的初赛由各单位组织选拔,复赛、复活赛、决赛统一进行。

  三、参赛曲目要求旋律优美,内容健康,高雅清新,并且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参赛曲目提前报组委会审核,一经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动。每场比赛选手限唱一首歌曲,复赛和决赛演唱曲目不能重复。鼓励原创,对原创作品酌情加分(选手总分加0.01—0.1范围)。

  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比赛顺序赛前抽签决定,抽签时上交音乐伴奏(自备歌曲伴奏,mp3等音频格式,伴奏不得有原唱)。比赛相关信息请关注遂平广视在线网、遂平零距离微信。

五、所有入围决赛的选手将由著名专业导师指导培训。大赛组委会将聘请著名音乐专业导师团队担任评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比赛流程:

  初赛:每场比赛人数控制在20名(组)左右,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若干场初赛。

复赛:从初赛中选拔20名(组)左右进行复赛。

  复活赛:所有进入复赛但未进入决赛的选手,复赛结束后,就开通网络投票,根据网络投票前10名(组)进入复活赛。复活赛不分唱法类别,根据分数排名,取前3名(组)选手进入决赛。

  备注:大赛每轮比赛晋级名额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及选手演唱水平综合考虑略作调整。

 

附件2

 

“我和我的祖国” 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比赛评分规则

 

  一、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监审组全程监督下,完成歌手大赛评选工作。

  二、评委将根据选手现场演唱的艺术效果、声乐技巧(包括音质、音准、节奏、咬字吐字等方面)及舞台气质和艺术感染力等综合评定。

  三、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初赛取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复赛、复活赛及总决赛邀请7位评委,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比赛为淘汰赛,根据选手分数高低和规定名额,比赛结束后宣布进入下一轮比赛的名单。

  五、如选手出现同分,将进行现场加赛,选手清唱一段歌曲,由评委再次打分,决定排名和奖次。

  六、比赛鼓励原创歌曲,针对原创歌曲,评委根据作品的表现效果酌情加分0.01—0.1分。

 

附件3

 

“我和我的祖国”遂平县青年歌手大赛

报 名  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籍贯或工作地址

 

职业

 

联系方式

 

歌曲名称

 

本人艺术简介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