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目前,我县已进入秋收季节,许多农户将秋收后的玉米等农作物堆放在公路上进行晾晒,一些农户为防止汽车碾压,还在晾晒的粮食边摆放石头、木料等障碍物,挤占道路,这样不但加大了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事故,更属于违法行为!
为保障道路畅通,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遂平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并结合往年整治工作经验,将金山路、希望大道、城南产业集聚区等路段和区域列为重点清理整治对象,悬挂“禁止打场晒粮”宣传横幅,积极开展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市容秩序。
执法队员在帮助农户清理的同时,及时开展面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向群众全面详细的讲解占道打场晒粮对过往车辆行人造成的安全危害,切实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安全观念。
截止目前,共劝阻占道打场晒粮20多处,有效的改善了城区市容市貌及道路安全环境。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非法占道】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条文注释:非交通活动主要是指在道路上从事打场、晒粮、放牧、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摆摊设点、停放车辆、挖沟引水或者进行商品展销、体育活动、福利募捐、义诊义卖、咨询宣传等活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民以食为天,粮食丰收了需要地方晾晒,但不能占用道路资源影响交通安全。多年来,为了方便,农村占用门前公路打晒粮食已屡见不鲜,因此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
提 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图一时之便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做出于人、于己、于法相悖的事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路上晾晒粮食的行为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