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张萌 时间:11/7/2019 5:33:41 PM 浏览:3517

 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遂平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选聘工作相关规定,结合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用人需求,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从我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选聘一批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和街道所属全供事业岗位人员1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遂平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校、医院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男性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审核记载为准,退役人员年龄可放宽2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长期不在岗不上班,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2、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8日。

  2、报名地点:县委选聘办公室(城南新区3号楼3610房间,遂平县人社局事业股)。

  3、报名由县直各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填写《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经单位初审合格、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连同其它材料统一报送县委选聘办公室审核。选聘人员不得报考有回避情形的乡镇。

  单位统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单位盖章。提供加分项证明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8:00,过期不予受理。

  4、报考人员按照选聘方案公布的乡镇和街道职位情况,限报一个乡镇(街道)岗位。全部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根据公布的各乡镇(街道)报名情况,可申请调剂一次本人报考岗位,并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调剂截止后不允许再改报其他乡镇街道岗位。第一次职位调剂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8:00-18:00。

  5、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参加选聘人员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性。发现与选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弄虚作假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6、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6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一线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合格的,加1分;此后连续驻村满一个年度再加1分;受到省市县级表彰的(以文件为准),按最高获奖分别再加3分、2分、1分。受到组织和纪律处理的,当年不加分。

  (2)2016年以来,获得国家级和省、市、县表彰的人员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省市县以党委或政府表彰文件为准,不含部门表彰。加分不累积,以最高奖励计算);

  (3)2016、2017、2018年三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

  (4)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2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嘉奖的,按最高奖再加1分、2分。

  (二)考试

  1、本次选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乡镇振兴、环保攻坚等相关知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选聘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上加分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三)确定人选

  1、确定原则。以报考各乡镇街道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如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较高者入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入选;如参加工作时间也相同,则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入选;如政治面貌也相同,则按照出生时间较早者入选。

  2、二次调剂。各乡镇确定的人选达不到选聘数量的,不足部分进行二次调剂,按照自愿原则,从全县落聘人选中最高分依次选聘,选足为止。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拟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乡镇街道岗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有关乡镇共同组织实施,通过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结合乡镇和街道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选派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拟选派乡镇(街道)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选聘手续。

  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退回原单位。

  五、组织与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遂平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人社局等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选派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规范。坚持公示制度和回避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

1: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职位表

2: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

附件1

 

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

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职  位  表

职位序号

职  位

数量(名)

01

灈阳街道

10

02

车站街道

10

03

莲花湖街道

10

04

吴房街道

10

05

褚堂街道

10

06

常庄镇

10

07

和兴镇

10

08

沈寨镇

10

09

槐树乡

10

10

嵖岈山镇

10

11

玉山镇

10

12

阳丰镇

10

13

花庄镇

10

14

文城乡

10

15

石寨铺镇

10

合计

 

150

 

附件2

遂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时间

 

工作时间

 

政治

面貌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职位

 

调剂职位

(第一次调剂时填写)

 

享受选聘加分内容

 

 

单位审核意见

(领导签名、单位盖章)

 

 

     2019年11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2019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