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邓玉娟)根据《遂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份,遂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进行食品安全涉刑抽检,现将不合格抽检结果予以公示:
遂平县天中口味削面馆,销售的1批烧茄子铝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果83.6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
遂平县沈寨镇骨里香熟食店,销售的1批卤牛肉亚硝酸盐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检验结果56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
遂平县沈寨镇吴楼小白饭店,销售的1批烧茄子铝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检验结果301mg/kg;标准值不得检出。
按相关规定,对此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公安机关已提前介入,将依法严肃处置,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