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法援中心搬迁公告
因工作需要,遂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21年6月18日搬迁至遂平县勤政路遂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公。
咨询电话: 0396-4656582
因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遂平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8日
一、法律援助简介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
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请求工伤、医疗事故的、交通事故的、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赔偿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
9、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10、妇女请求劳动保护及离婚维护合法权益的;
11、请求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
12、对残疾人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申请民事法律援助。
13、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实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覆盖。
14、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二)本省辖市扩大的法律援助案件范围
三、法律援助服务承诺
(一)法律援助为无偿服务,不收取受援人任何财物或者谋取当事人的利益;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为受援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三)接待当事人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五)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