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编辑:sprm_lhq 时间:7/15/2021 7:14:22 PM 浏览:3684

遂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

公    告

(遂防指公告〔2021〕1号)

 

为切实做好我县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共筑健康长城,现公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符合接种条件的城乡居民均须接种新冠疫苗。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二、7月2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财政供养人员除禁忌症外,必须实现接种清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法人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范围。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三、7月26日起,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金融网点、通信网点、公共娱乐场所、各类市场等实行“二码联查”,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督促及时接种。

四、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各类办事服务大厅、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文体广场、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防控场所,不得参加各种聚集活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沿街门店等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不允许上岗,各类市场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经营。

五、鼓励全县各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影院、宾馆、酒店、通信运营商等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积极接种良好氛围。

六、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以实际行动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接种疫苗后,仍要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遂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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