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报情况,未来几日,我市扩散条件转好,污染逐步清除。按照市环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8 时起,解除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响应。
预警解除后,请各单位、各乡镇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污染源监管工作。攻坚办督导组加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到位。
遂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