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里的“丫鬟”们,与金钗一样值得被讨论

编辑:关玲 时间:3/2/2022 10:43:51 AM 浏览:4459

对于《红楼梦》,大多读者往往将目光集中在宝玉、黛玉、宝钗等主角身上,使得红楼丫头们处于视觉“边缘”。实际上,由麝月、紫鹃、小红和茜雪、鸳鸯和平儿、四儿和五儿、芳官和龄官们所呈现的另一幅红楼图景,也足够生动鲜活,显示出曹雪芹伏脉于千里之外的写作匠心。

学者梁归智基于周汝昌、刘心武等人的研究,对这些红楼丫头进行了再一次深描。如争议最大的花袭人,“是个好人,绝不是坏人”;紫娟并非一个会为黛玉而错怪宝玉的“糊涂人”;麝月本意是镜子,她的言行和“风月宝鉴”的寓意相关……

本文摘选自《红楼疑案》,经出版社授权发布。因篇幅所限,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拟。

《红楼丫头》

细心的读者一定有体会,前八十回《红楼梦》其实对丫头描写得更为出色,她们的形象之栩栩如生,故事之生动活泼,所占篇幅之丰富,都绝不亚于对正册中小姐和少奶奶的描写。

但相对于正册中人来说,第五回的“册子”只有副册的香菱,又副册的晴雯和袭人有图像谶语,而晴雯又在前八十回有了结果,香菱的结局在第八十回也已基本完成,所以对红楼丫头的探佚就相对比较困难,只能多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分析方面着手,多从原著整体结构大趋势推测考虑,这样其必然率和或然率也就更为多歧。

大观园里的“丫鬟”们,与金钗一样值得被讨论

01

袭人是封建礼教的“帮凶”吗?

首先讨论一下花袭人。对她的看法历来存在着尖锐的争论,过去占主导地位的是否定,说袭人是“众所公认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奴才”,其罪状有:箴劝宝玉“走正路”——做封建统治阶级的孝子贤孙,诬告暗害晴雯,导致晴雯被冤死,向王夫人密告宝玉和黛玉关系暧昧,在“调包计”里充当帮凶,促成黛玉之死,宝玉出走后又忘恩负义,嫁给了蒋玉菡,“从此又是一番天地”,不贞不烈。总之,花袭人是个奴才、密探、帮凶、小人。

这种认识当然并不符合曹雪芹笔下的花袭人这一人物的美学规定性。仍然是两个问题作梗,一方面后四十回续书完成的花袭人起了干扰作用,另一方面还是“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传统审美观,以及后来的“阶级划线”“思想划线”的教条主义在人们的头脑里作祟。

后四十回续书不是曹雪芹所作,暂且不论。弄清前八十回里袭人的思想本质和性格逻辑,再结合脂批的有关提示,则可以勾勒出《石头记》原著全璧中花袭人的真面目。我们一条一条来看。

花袭人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花袭人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说袭人诬告晴雯,是莫须有的罪名。王夫人讨厌晴雯,终至撵了出去,第七十回有明确描写,乃出于王善保家的诬告,再加以王夫人的愚蠢固执,正统思想浓厚,与袭人丝毫无关。所谓“王夫人最嫌妆艳饰语薄言轻者,故晴雯不敢出头”,所以王夫人甚至对晴雯印象都不深,在王善保家的挑唆下,才想起有一次碰见晴雯骂小丫头的“狂样子”,但也对不上号,直到把晴雯唤来对证,一见晴雯果然是那天遇见的人,又“眉眼有些像”林黛玉,才大骂:“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既然王夫人对晴雯都不太熟悉,怎么会是袭人平日上了眼药呢?

从作者的本意来说,王夫人撵逐晴雯的描写是高超的艺术,具有复杂的心理背景和家庭背景。首先,这带有王夫人迁怒的性质,就是把蕴积在心底的对林黛玉的不满发泄到晴雯身上,这在前面已经说过。此外,撵逐晴雯还和荣国府内部的基本矛盾——二房嫡子派与庶子派的矛盾、二房与大房的矛盾——有关系。第七十回交代:“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晴雯,本处有人和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王夫人皆记在心中。因节间有事,故忍了两日,今日特来亲自阅人。一则为晴雯犹可,二则竟有人指宝玉为由,说他大了,已解人事,都由屋里的丫头们不长进教习坏了。因此事更比晴雯一人较甚,乃从袭人起以至于极小作粗活的小丫头们,个个亲自看了一遍。”原来,“竟有人指宝玉为由”造谣诽谤,可想而知,那是二房庶子派赵姨娘一党和大房邢夫人一派,这在述评宝玉的婚姻时已经说过。因此,王夫人撵逐晴雯、芳官和四儿,实际上也是向二房嫡子派的对立面作斗争的一种表现,将来在林黛玉的问题上这种斗争还会出现。总之,袭人对晴雯遭逐没有责任。

第七十七回有宝玉对王夫人知道了怡红院的一些玩笑话感到奇怪,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一些评论又说这不是贾宝玉也怀疑袭人了吗?其实这正体现曹雪芹对生活体察之微妙,描写艺术之高明。明明和袭人无关,可是形格势禁,宝玉却不禁有疑心袭人之意,这正是生活最复杂微妙的地方。宝玉不知道王善保家的诬告,更不可能知道王夫人由不满黛玉而迁怒晴雯的复杂心理,以及王夫人撵逐晴雯实际上有和二房嫡子派的对立面作斗争的性质,宝玉不可能知道这些复杂背景,照一般情理推测,就不禁有疑心袭人之意。而这也正说明袭人这样“出了名的贤人”——正统思想人物的悖论处境,她由于“贤”而没有遭祸,没有人敢向王夫人说她的坏话(以及她陶冶教育出来的麝月、秋纹的坏话),因为说坏话的人也要掂量各人的身份和关系,明知袭人深得王夫人信任,怎么会去碰钉子呢?可是这样一来,袭人在贾宝玉眼中也不由自主地有了“告密”的嫌疑。这就是生活最微妙的地方,在宝玉的追问下,袭人竟落到“低头半日,无可回答”的窘境,好像袭人真告了密似的——其实却没有告密。生活就是这样有趣,曹雪芹的生花妙笔就是这样活泼灵动,这才是曹雪芹的艺术,如果那些情节真的为了证明袭人告密,那就太“大路货”了。

到了新世纪,随着时代前进和思想解放,大多数研究者已经摆脱了过去那种简单化的思维,对花袭人有了比较立体的认识。比如周思源在《晴雯之死袭人冤》(《周思源看红楼梦》)中说,怀疑袭人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究竟是谁把宝玉和丫头们的玩笑话传出去的呢?怎么连宝玉都会怀疑袭人呢?大观园人多嘴杂,宝玉和丫头们说话十分随便,有些话就传出去了。……

观园的活动中心,进出的人最多。由于有贾宝玉的庇护,所以怡红院中人说话很随便,无所顾忌。……人多嘴杂,有些玩笑话到时候就成了一些人的罪状和另一些人邀功请赏的本钱。贾府下层社会人事关系和利益冲突十分复杂,盘根错节。……晴雯这样疾恶如仇、性格率真、言辞锋利、不善做人的,就更容易得罪这些人。我们只要看王夫人追查时,几次都是老嬷嬷指认的,就明白此言不虚了。……所以晴雯之死与袭人毫无关系,说袭人告密是没有根据的,袭人是冤枉的,但是乍一看又似乎很像是她告的密。曹雪芹这种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似非而是的写法,非常高明。他故意误导读者,造成误读,让读者去琢磨、争论,重新阅读,这才是大文学家的大手笔。要是读一遍就什么都明白了,那就不是《红楼梦》了。

《周思源看红楼》,周思源 著,中华书局

《周思源看红楼》,周思源 著,中华书局

第三十四回袭人向王夫人进言的情节也曾经被当作袭人一大罪状,说她是破坏宝玉和黛玉这一对礼教叛逆者爱情的封建帮凶,其实这又是曹雪芹展现艺术功力的一次体现。袭人在听了宝玉误把自己当作黛玉而“诉肺腑”的话后,为宝、黛之间可能出现违背礼教的“不才之事”“丑祸”日夜忧心,因而向王夫人建议:“怎么变个法儿,以后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并且说:“……如今二爷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有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

如果硬要说这是变相的告密,也未尝不可,从客观效果来说,也确实不利于宝、黛恋爱的发展。但我们要看到,花袭人是站在当时常规道德标准立场上光明正大地“防患于未然”,从主观上来说,是为了宝玉和黛玉好。对此,聂绀弩在《略谈〈红楼梦〉的几个人物》中有精彩的分析:如果懂得一点袭人是个怎样的人的话,请想想看,碰见宝玉把对黛玉的肺腑都诉出来了,她应该有些什么反应?应该怎么办?好作者,真写得出:“吓得魂消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我了!’”“令人可惊可畏”,“不觉怔怔地滴下泪来”!袭人,这个通房大丫头,这时候,忘记了自己的卑贱的身份和微小的力量,以无限悲悯、无限勇力,挺身而出,要把她的宝二爷和林姑娘这对痴男怨女从“不才之事”和“丑祸”中抢救出来。多么高贵的灵魂啊!后来她对王夫人说的那一段话,就是她从这时起“暗度”出来的“处治”,除了这,其实也未必有别的办法。可是她说得多么委婉啊,只是从宝玉方面说,只是“防患未然”;接触到林姑娘时,还拉上宝姑娘作陪,宁可让宝姑娘背点黑锅来替林姑娘打掩护。忠肝义胆,仁至义尽!如果这叫作“告密”或陷害,当然也可以,但应该承认,这是没有懂得袭人,没有懂得那个时代,没有懂得作者怎样地写袭人。

第三十四回袭人进言中,曹雪芹仿佛已经预料到会有读者据此斥责袭人“打小报告”,所以特意提供了一个相反的证据。就是王夫人向袭人询问知不知道贾环向贾政说了金钏儿的事。袭人已经找茗烟调查,落实了贾环的翻舌诬告,而贾环和赵姨娘是大多数人讨厌的,王夫人又向袭人许诺给她保密,但袭人却一口咬定不知道。通过这一情节,袭人品格的高尚就昭然若揭。

袭人经常对宝玉“箴”和“劝”,要求宝玉按照当时社会的常规价值标准做一个“学好”的人。这一切,袭人是出于真心的,主观上是为了宝玉好。确实,宝玉和袭人存在思想价值观念上的冲突,曹雪芹因此也写出了宝玉逆反思想的深刻和坚决。用过去的术语说,曹雪芹笔下的花袭人,是个封建的好人。既封建,又好,这是个矛盾的统一体。袭人和宝玉的关系,袭人自己的悲剧命运,袭人在佚稿中的活动表现,都受这个基本矛盾的制约。曹雪芹因此写出了生活和人性的悖论。想一想曹雪芹是二百多年以前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你实在不能不对曹雪芹思想观念和艺术观念的超前和深刻感到惊讶!

有了对花袭人的基本审美定位,才能比较恰当地探佚八十回后佚稿中有关袭人的情节轮廓。如果只从脂批透露的信息看,袭人在佚稿中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袭人离开宝玉嫁了人。脂批说:“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二、袭人嫁给了伶人蒋玉菡。所谓“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前八十回宝玉和蒋玉菡互相交换汗巾子,而宝玉送给蒋玉菡的松花绿汗巾子又是花袭人的,正是千里伏线。

三、贾府被抄家后宝玉和宝钗夫妻“贫穷难耐凄凉”,曾得到蒋玉菡和花袭人夫妻的接济。第三十三回已透露蒋玉菡在紫檀堡买了田地房屋,脂批又说:“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者。”

四、脂批还说佚稿中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小红、茜雪“狱神庙慰宝玉”的情节互相联系。大约也是袭人帮助宝玉的故事,也可能就是“供奉玉兄、宝卿”。

从这些情节轮廓看,袭人是个好人,绝不是坏人,符合前八十回袭人的性格逻辑。这和后四十回续书里所写的情况显然不一样,从情节演变到思想倾向,差别都很大。后四十回讽刺花袭人在宝玉出走后没有自杀而嫁给蒋玉菡,所谓“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是一种很落后的思想,是比历史上实有的封建还封建百倍的封建。袭人是通房丫头,连正式的妾也不是,更不是妻,就是封建礼教也不要求她自杀以“守节”的,“息夫人”是“夫人”,不是通房丫头。

蒋玉菡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蒋玉菡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那么,袭人嫁了漂亮的蒋玉菡,有房有地,这是不是和“薄命司”相矛盾呢?这就涉及时代背景问题了。蒋玉菡是优伶,当时叫“像姑”,是被人玩弄的戏子,在当时社会地位极低,被称为“兔崽子”,袭人一心巴结向上,却嫁了这样的人,在当时看来就是很大的人生悲剧。所以袭人的“册子”上“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席”当然谐音“袭”,“破席”就象征嫁了卑贱的戏子。这不能用今天影星歌星社会地位很高而被人羡慕的情况相比拟。

02

麝月与“风月宝鉴”的关系

第二个丫头谈一谈麝月。

宝玉与丫鬟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宝玉与丫鬟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麝月是袭人“陶冶教育出来的”,也是一个“贤婢”,前八十回已写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是怡红院里仅次于袭人、晴雯的大丫头。从受到王夫人赏识这一角度而言,则她的地位和袭人并列,在晴雯之前。这样写当然是有全局考虑的,就是脂批所说后来袭人被迫离去时嘱咐宝玉“好歹留着麝月”,而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麝月是跟随宝玉到最后的一个婢女。脂批又说宝玉“悬崖撒手”出家为僧时是“弃宝钗、麝月”,则当宝玉和宝钗成婚时或成婚后,袭人已经不在,麝月取代了袭人的位置成为宝玉之妾。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各人所抽花名酒筹都有暗示各人命运遭际的意义。丫头中抽了签的,除了袭人就是麝月。麝月抽的签是:“这面上一枝荼花,题着‘韶华盛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

蔡义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这样说:

蔡义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这样说:

麝月抽到荼花签时,书中有几句很有意思的描写:“(签上)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麝月问:‘怎么讲?’宝玉愁眉,忙将签藏了,说:‘咱们且喝酒。’”宝玉对大观园中日益浓重的悲凉气息,“本已呼吸而领会之”,现在见签上说“花事了”,又说大家都“送春”,正好触动忧思。但他不愿使麝月败兴,所以藏了签,只劝酒。

但是,宝玉只有模糊的好景不长的预感,而不可能预知诗句所内含着的将来的具体事变。据脂评,袭人出嫁后,麝月是最后留在贫穷潦倒的宝玉夫妇身边的唯一的丫头。那么,“花事了”三字就义带双关:它既是“诸芳尽”(所以大家都“送春”)的意思,又是说花袭人之事已经“了”了——她嫁人了。而接后一句“丝丝天棘出莓墙”,则是隐脂评所说的宝玉弃宝钗、麝月撒手而去。因为,不但莓苔墙垣代表着“陋室空堂”的荒凉景象,据《鹤林玉露》所说,连初用“天棘”一词的杜甫《巳上人茅斋》诗(其“天棘梦青丝”句曾引起历来说诗者的争论),也本是“为僧”而“赋”的。

这分析有道理,但笔者以为还不够全面。“荼”一句诗谶本出王琪《春暮游小园》,全诗是:“一从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开到荼蘼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而第六十三回史湘云的花名酒筹是海棠——“只恐夜深花睡去”,海棠是湘云的象征,湘云后来和宝玉结合,事在宝玉“弃宝钗、麝月”之后。那么,“一从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也许是说宝玉和湘云遇合,而麝月也回到了宝玉身边,和宝、湘在一起。故而,“开到荼蘼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可能正影射这种情况。宝玉和湘云在一起时已经历尽沧桑,当年花团锦簇,满目红妆翠袖,现在则只剩下湘云和麝月两个人为伴了。所以戚蓼生序本第十八回回前诗最后两句说“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岂不是感叹只有“云”和“月”还在吗?

宝玉“弃宝钗、麝月”而为僧,后来当宝玉再度与湘云结合时,麝月就回到了宝玉身边,这是和麝月象征“风月宝鉴”的身份分不开的。宝玉出家又还俗,“风月宝鉴”就又回到了他身边。“麝月”的本意是镜子,这有许多典故可据,而前八十回两次突出描写麝月这个人和镜子有关系。第二十二回“宝玉在麝月身后,麝月对镜,二人在镜内相视……”,后面一大段故事都是借镜子“反映”而引导出来的。第五十六回宝玉在对着大镜子的床上睡觉,梦见了甄宝玉,醒来后也是麝月说了一番关于镜子的话。第五十六回正是刚过了第五十四、第五十五回之由盛转衰的“中点”不久,甄家的人到了贾府,暗示假(荣华富贵)的将去,真(破败毁灭)的已来,“风月宝鉴”开始从“正照”变成“反照”了,贾宝玉的梦,麝月的话,都极具象征意味。可能直到“情榜”故事,麝月这面“风月宝鉴”一直待在宝玉身边,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构思。

03

小红和茜雪助宝玉

第三谈谈小红和茜雪。

好几条脂批谈到小红和茜雪是佚稿中“狱神庙”一回书中的重要角色。如“红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却为宝玉后伏线”,“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茜雪至狱(嶽)神庙方呈正文”等。第二十七回有一条脂批,纠正前面一条说小红是“奸邪婢”的批语:“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这条批评中的“抄后”曾长期被看成“抄没”,邓遂夫先生见告,再细审庚辰本上的笔迹,应为“抄后”。抄家以后流落到庙里栖身(或被羁押在庙里),如此看来,则原著佚稿的真实,在“嶽神庙”和“狱神庙”的两种可能性中,“嶽神庙”的概率也许更高。

联系脂批所自来的前八十回文本,我们知道,小红和茜雪将为在“狱神庙”(或“嶽神庙”)落难的贾宝玉和王熙凤奔走效劳。又据脂批和前八十回伏线,佚稿中贾芸和小红结为夫妇,贾芸也是救助宝玉和凤姐的重要人物。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仔细分析前八十回对贾芸和小红的描写,则他们与宝玉和凤姐这两位“双主角”俱有密切关系,那显然是有意安排的。小红先在怡红院,后归凤姐;贾芸走凤姐的门路得到差事,又认作宝玉的“儿子”。大观园里的重要活动是成立海棠诗社,而那两盆白海棠就是贾芸送给贾宝玉的。贾芸和小红又互相交换手帕自由恋爱,与贾宝玉挨打后送给黛玉两条旧手帕互相照应。贾芸、小红与宝玉、凤姐这种特殊关系显然是为佚稿中贾芸、小红救助宝玉、凤姐而伏线张本。

至于茜雪,前八十回描写极简,有一次宝玉醉酒,泼了茶怪罪茜雪,要撵她走,但为众人劝止。据后来人物谈话透露,茜雪后来还是离开了贾府。脂批说她在“狱神庙”(或“嶽神庙”)一回重新出场,与小红一起“慰宝玉”,是一个“偶尔露峥嵘”的角色,最能体现“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艺术特点。

04

鸳鸯和平儿如何“了结”

第四谈谈鸳鸯和平儿。

贾母与鸳鸯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贾母与鸳鸯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贾府众丫头中,最有脸面的是鸳鸯,因为她是贾母的大丫头。最有实权的则是平儿,因为她是当家管事的琏二奶奶凤姐的心腹。前八十回对她们两人都很重视,不仅时常露面,而且辟有专章故事。如第四十四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第六十一回“判冤决狱平儿情权”(“情权”依据庚辰本),第七十一回“鸳鸯女无意遇鸳鸯”。

那么,八十回后佚稿中,鸳鸯与平儿将如何了结?后四十回续书写鸳鸯在贾母死后上吊自杀,“殉主登太虚”,而平儿在凤姐死后帮助巧姐,躲往刘姥姥家,最后被贾琏扶正。平儿的结局另论,对鸳鸯的归结是非常荒谬的。续书中贾赦在贾母生前已经被朝廷拿问,后来被流放充军,对鸳鸯已经不构成任何威胁,鸳鸯的自杀毫无理由,变成了货真价实的“殉主”,实在是非常落后的思想。续书持赞赏的态度,让宝玉和宝钗夫妇向鸳鸯灵位作揖行礼,表彰节烈,与曹雪芹的思想南辕北辙,背道而驰。平儿扶正虽然有可能,如李纨在前八十回中开玩笑,说平儿应该和凤姐“换一个过儿”,但那恐怕只是发展中的情节,而不是最后的结局。因为平儿也属于“薄命司”,不可能有好下场。

对佚稿中鸳鸯的结局,徐恭时在《卅回残梦探遗篇》中有“叹福尽史太君归西,剩空梁金鸳鸯离樊”一节,作了这样一种分析:在传出散人讯息后,贾母的左右手大丫鬟鸳鸯的下落究竟怎样?我同意蔡义江《鸳鸯没有死》一文的分析。第四十六回里叙述鸳鸯抗婚时,她说了这么一段话:“若没造化,该讨吃的命,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我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尼姑去。”雪芹用字极有斟酌,这里用了两个“或是”,是一种不肯定之词,前一句是当时激愤之言,后一句或属鸳鸯的归宿。当贾母一死,在热丧之中贾赦还不可能逼她,更无因自尽;据鸳鸯曾说贾府大丫鬟“各自干各自的去了”的话下面,有脂批“后日更有各自之处,知之乎”,那么鸳鸯的后局,或即乘贾府乱中,冲出了“樊篱”,但必须离开京城,才能不再受魔掌的追索,可能南遁金陵,与在世的聋母过了一会儿后,下落不明了。

徐恭时和蔡义江此说,与八十回后半部紧针密线地暗示贾母一死,鸳鸯将和贾赦、邢夫人有一场恶斗的伏线不合。佚稿中的贾赦,已经没有再逼鸳鸯当姨娘的想法,而是要报复她,打击她,以出一口恶气。贾母死后鸳鸯失去了保护,贾赦和邢夫人就会捏造罪名迫害鸳鸯,那与贾母死后贾赦要守孝无关。第七十四回一开头,就写邢夫人敲诈贾琏,以鸳鸯把贾母东西偷借给贾琏相要挟,弄得凤姐和贾琏都很紧张,凤姐和平儿说:“打紧那边和鸳鸯结下仇了,如今听得他私自借给琏二爷东西,那起小人眼馋肚饱,连没缝儿的鸡蛋还要下蛆呢,如今有了这个因由,恐怕又造出些没天理的话来也定不得。如今你琏二爷还无妨,只是鸳鸯正经女儿,带累了他受屈,岂不是咱们的过失。”

第七十一回回目以“鸳鸯女无意遇鸳鸯”和“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对仗,第四十六回以“鸳鸯女誓绝鸳鸯偶”和“尴尬人难免尴尬事”对仗,“嫌隙人”和“尴尬人”都是指邢夫人和贾赦。所以,八十回后贾母一死,一定会有贾赦、邢夫人迫害鸳鸯的事发生,罪名就是和贾琏有私情,偷贾母的东西给贾琏。那时贾府还没有被抄家,贾母一死,贾赦就是最高的权威,鸳鸯恐怕只有死路一条。贾母死在抄家之前或之后,会直接影响到八十回后许多情节的进展,电视剧《红楼梦》将贾母之死处理为与抄家同时,贾府诸人锒铛入狱,贾赦无由再迫害鸳鸯,就只有说鸳鸯死在“狱神庙”了。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二部中也说:“鸳鸯的结局,应该是在贾母死后,贾赦向她下毒手时,自杀身亡。”刘心武还联系鸳鸯撞破司棋和潘又安的事后,不仅为其保密,还主动去安慰司棋这一情节,评论说:“鸳鸯的人格光辉在这一笔里,放射出了最强的光。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种社会,那样一种主流价值观的威严下,鸳鸯这么一个家生家养的奴隶,她就懂得任何一个生命,哪怕是比她自己地位还低一些的奴隶,都有追求自己快乐与幸福的天赋人权,这种意识,是非常了不起的。当然,这其实就是作家曹雪芹的意识,这种意识在二百多年前的中国,是超前的,在现在的中国,也是先进的。”

平儿在佚稿中的情况,依大势而论,随着凤姐身败势衰,平儿自然也不再有“副管家”的身份。只是她平日人缘好,可能在家族内斗中还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凤姐被休弃后,平儿就会成为贾琏唯一的女眷,当然也就是所谓和凤姐“换一个过儿”了。周汝昌《红楼梦的真故事》中就是这样设想的。但如果贾府被抄家,凤姐“哭向金陵”,巧姐流落烟花,那时贾琏可能已死或者被流放,那么平儿也必然自身难保。脂批突出小红在“狱神庙”中救助凤姐,刘姥姥救巧姐,则可见平儿已经退出了舞台。

05

紫鹃不会出家

第五谈谈紫鹃。

紫鹃是大家都喜欢的一个丫鬟。她一片热心肠为黛玉操心,甚至“情辞试莽玉”,弄得宝玉神魂颠倒,紫鹃虽然被责骂埋怨,却从心里为宝玉对黛玉的一片真心而高兴,她劝黛玉“留心”,说的都是铭心刻骨之言。紫鹃正是以这种一心为别人着想,不惜自我牺牲的精神博得了读者的好感。

紫鹃与黛玉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紫鹃与黛玉丨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后四十回续书中写紫鹃不能说不生动,可惜整个“调包计”非常荒谬,于是紫鹃也就成了一个为黛玉而错怪宝玉的糊涂人。而前八十回却是以一个“慧”字来概括紫鹃的,“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聪明绝顶,她的贴身丫鬟、知心朋友紫鹃自然也不能不是一个聪明人。我们只看前八十回描写紫鹃,除了渲染她的热心外,还着力描写她工于心计,心里嘴里都也来得,就应该懂得,紫鹃绝不会被拙劣的“调包计”所欺骗,也不会错怪宝玉负心。

前面谈贾惜春时已经分析过,后四十回写紫鹃跟了惜春出家是违情背理的,是脱离了具体性格逻辑的胡编乱造。徐恭时推测佚稿中黛玉死后紫鹃由于过度伤痛而亡,也是一种可能的写法。

06

四儿和五儿“有大用也”

第六谈谈四儿和五儿。

四儿是服侍宝玉的丫头,在第二十一回已经出现,原名芸香,被花袭人改名蕙香,又被贾宝玉改名四儿。第六十三回宝玉过生日,妙玉送来贺帖,接帖子的就是这位四儿。后来王夫人抄检怡红院,把四儿撵走,罪名是四儿背后和人说,自己和宝玉同一天生日,将来是夫妻。网上一方金写的《“芸香”考——绛芸轩的一朵奇葩》,认为芸香之名和后来在“狱神庙”故事中大展身手的贾芸的“芸”相通,“芸”和史湘云的“云”也有相关影射,所以在曹雪芹的原著构思中,四儿“后有大用也”,她可能是佚稿中一个帮助宝玉和湘云的人物。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而周汝昌于1995 年发表的《〈红楼梦〉笔法结构新思议》中,则讨论了柳五儿在小说中的结构意义。周汝昌认为,第七十七回所写王夫人说柳五儿已死,并非曹雪芹原笔,而是另手添补残稿的结果。周汝昌分析柳五儿一心想进怡红院,同时赵姨娘的内侄钱槐想娶柳五儿,这就和荣国府中一个基本矛盾即二房中嫡子庶子争夺财产挂起钩来。而柳嫂子和司棋的厨房风波则潜伏着荣国府另一大矛盾,即大房和二房的名分之争。这两条重要的内斗线索都在柳五儿这个人物身上隐隐得到体现,其后续情节在佚稿中必然会继续演变和展开。周汝昌说:“从第五十九回直到第六十二、第六十三回,可说实际上只为了要写这个后半部重要副钗人物柳五儿。雪芹为她,可说是工笔重彩,密缕细针,一丝力气不肯省的。他这么费却了心血笔墨,绝非只为了一个‘到此为止’,他的笔法规律总是为了伏下后文,手挥目送,重要的全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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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女官情

最后谈一谈几个唱戏的女孩子。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电视剧《红楼梦》,1987年版

十二个唱戏的女优中,前八十回重点描写了龄官和芳官,其次是先后和菂官、蕊官同性恋爱的藕官。龄官是十二个女优中最漂亮的,和贾蔷恋爱,有专章描写,但后来遣散戏班时,龄官却没有留在大观园,名义上被干娘领去了,肯定和贾蔷会暗中有联系,但不会正式结婚。戚蓼生序本第十八回前有评诗,其中有一句“屈从优女结三生”,当是指贾蔷和龄官。可能在贾府败落后,“诸子孙流散”,落魄的贾蔷遇上了龄官,这时倒是贾蔷需要龄官帮助了,二人遂结为一对平民夫妻。

菂官在前八十回已死,芳官、藕官和蕊官在第七十七回“美优伶斩情归水月”,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藕官和蕊官跟了地藏庵的圆信。但这三人是否就此了结了呢?恐怕并不是最后的结局,佚稿中还会有变动发展。

芳官是史湘云的影子,芳官之名也有“诸芳之冠”的意思,影射湘云才是佚稿中的女主角。另外芳官曾被宝玉打扮成番邦样子,改名“耶律雄奴”“温都里纳”,是不是会有这种可能,当探春远嫁海外做王妃时,芳官被挑选跟随探春去了外国呢?当然只是一种猜测了。《石头记》的主题是一个“情”字,出了家的少年男女都要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否定“空”而肯定“情”。惜春、妙玉、智能、柳湘莲、贾宝玉都当如此。

本文节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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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疑案》

《红楼疑案》

作者:梁归智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出版年: 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