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安全红线 依法履行职责”倡议书

编辑:关玲 时间:6/2/2022 9:17:47 AM 浏览:928

“坚守安全红线 依法履行职责”倡议书

 

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遵守《安全生产法》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当好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具体体现。

  夏季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月2日至5月8日共发生安全事故14起,死亡72人、受伤53人、被困1人;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强烈地震撼着我们的心灵,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感悟到生命的可贵、安全的重要。为此,县应急管理局向全县各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发出以下倡议:

  一、坚守安全红线。安全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不动摇。  

  二、扛牢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必须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是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是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该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三、全面排查隐患。各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遂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思想意识入手,查安全理念是否树牢;从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入手,查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短板;从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入手,查双重预防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从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警示教育入手,查安全教育是否入脑入心;从作业场所管理入手,查员工操作规程的落实、安全防范技能是否掌握、是否存在三违现象。通过排查整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敬畏法律监管。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新的生产安全罪名。例如危险作业罪,对妨害安全装置类、拒不改正类、擅自从事类的三类违法行为,即使未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只要“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危险作业罪的刑事责任。与此相配套,新《安全生产法》也多处作出规定。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强化底线思维,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企业主要负责人朋友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坚守安全红线 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县应急管理局祝愿所有企业在安全中发展壮大,所有员工在平安中工作顺利!为构建平安稳定美丽遂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遂平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