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张磊 王威力) 1月13日,我县召开“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会议。

此次“爱心消费券”发放的目的是以人为本、帮扶济困、为民服务,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拉动内需、繁荣市场,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疫情影响而生活困顿,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本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给所在供养机构或托养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每人发放300元“爱心消费券”。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负担。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兑现。通过“云闪付”应用软件发放和使用。消费券可在“云闪付”签约商超、便利店、电商等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对于困难群众中的智障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本人无手机或者不便使用“云闪付”领取爱心消费券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办理、以受托人身份注册“云闪付”,领取并使用消费券。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商务部门负责“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便民有效的发放和核销措施。民政部门负责真实准确提供发放对象名单,共同做好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保障、拨付、监管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参与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负责帮助“爱心消费券”的领取和使用,做好困难群众所需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按时发放、应发尽发,并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帮助受益困难群众按期足额消费。各商场、超市、电商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要组织充足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平抑物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