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2023年度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城南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窗口
申报人员:参加遂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申报材料:
1. 新鉴定人员: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彩照二张。
2. 复审人员:两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或与鉴定病种相关的近期检查报告和疾病诊断证明、原《门诊慢性病就医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彩照二张。逾期不复审者视为放弃。
申报病种:1. 慢性肾功能衰竭;2. 异体器官移植;3. 恶性肿瘤;4. 糖尿病并发症;5.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6. 心衰;7. 支架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8. 高血压合并症;9. 帕金森病;10. 阻塞性肺气肿;11.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 肝硬化(失代偿期);13. 结核病;14. 精神分裂症;15. 类风湿关节炎;16. 系统性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17. 强直性脊柱炎;18. 股骨头坏死;19.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20. 双相情感障碍;21. 偏执性精神障碍;22.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23.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24. 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遂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