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疑父亲有地下情 将父亲“情人”捆绑殴打

编辑: 时间:7/30/2015 3:04:54 PM 浏览:1916

许昌讯(记者胡斌实习生李冉通讯员霍方薛宝龙)当婚姻家庭出现问题时,有的人选择沟通面对,有的人却选择暴力相向。一旦被感情冲昏头脑,就会铸成大错。近日,襄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情而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被告人葛某丽因怀疑被害人杨某某与其父亲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便与被告人霍某明商量去找杨某某出气,让杨某某不要和其父亲来往。2014年7月初的一天,葛某丽和霍某明在淮阳县太昊陵找到杨某某,后霍某明返回襄城县找其朋友驾驶豫KQH881号海马牌商务车重新回到淮阳县太昊陵。7月9日12时许,葛某丽、霍某明将杨某某拉至豫KQH881号海马牌商务车上欲将杨某某带往丁营乡百宁岗葛某丽家中。在车上,葛某丽与杨某某发生撕扯。同日17时许,葛某丽、霍某明将杨某某带到葛某丽家中,被告人方某兰回家后与其女儿葛某丽一起对杨某某进行殴打和辱骂,并让霍某明用透明胶带将杨某某的手捆绑,不让杨某某离去,直至当日20时许方某兰把杨某某送回家。经法医鉴定,杨某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兰、葛某丽、霍某明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方某兰、葛某丽、霍某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襄城县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分别判决方某兰、葛某丽、霍某明三被告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