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途中被扒乘,致人跌倒受伤须赔偿

编辑:李慧勤 时间:7/27/2018 11:58:16 AM 浏览:2456

          本网讯  (通讯员:高梦琦)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2018年某日下午,被告牛某骑电动三轮车接放学的孙子回家。行驶过程中,吴某从车后扒乘电动车,导致两颗门牙冠折、漏髓。事后法院判决:牛某在人员稠密的环境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负40%的责任,赔偿原告吴某的损失共计2989.56元。判决生效后,牛某不履行义务,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考虑到牛某年事已高,就把牛某带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找来相关法律书籍让牛某学习。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牛某缴纳了执行案款,并表示今后一定让孙子好好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