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维护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的若于意见》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2023年度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1-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2023年1-6月份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招投标项目按照不低于6%的比例进行抽查。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成立联合检查组,检查组至少由3名人员组成,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检查组成员从执法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检查时间。检查工作自2023年7月13日开始,至7月31日前结束。
1.检查阶段(7月13日至7月21日):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盖章确认检查结果。
2.处理处罚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有招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存在的违法线索及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公安、纪检或城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二、检查内容
1、工程招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人是否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先建后招。
2、是否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组织招标。
3、是否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4、招标人是否存在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行为。
5、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是否存在与中标人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的行为。
6、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开展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环节。
7、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抽查结果应用
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 双随机一公开网站、信用中国(河南遂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遂平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开抽查和检查结果,并将检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工作要求
1、项目招标人可参照检查内容提前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
2、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对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严格按照整改要求限时完成整改,并按时反馈检查工作组。
3、检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