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遂平所有天然水域进入禁渔期!

编辑:关玲 时间:3/1/2024 9:46:51 AM 浏览:2307

 遂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年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决定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禁渔时间:自2024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二、禁渔区

禁渔范围:全县辖区内所有河道、水库、坑塘等天然水域。

三、禁渔作业类型

(一)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期间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网、绝户网和迷魂阵进行捕捞;禁止宣传、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三)娱乐性垂钓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全年禁止垂钓。

(四)玉湖、玉带河水域区域、汝河遂平城区段西关桥至车站桥水域区域内全年禁止一切捕捞和垂钓行为。

四、违法处罚

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和妨害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分别予以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非法捕捞线索,应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0396-2312711  13839616168

特此通告

 

202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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