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被宰游客获慰问奖励5万元

编辑:李慧勤 时间:10/21/2015 4:15:02 PM 浏览:1756

 

国庆期间,广元游客肖先生在青岛遭遇“天价虾”,点菜时38元一份的虾,结账时被告知38元一只。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当事老板被处罚款9万元(成都商报曾连续报道)。

20日,网名为“青岛滩”的青岛企业家来到广元,慰问奖励了肖先生5万元现金。同时邀请肖先生再到青岛,重新感受“好客山东”。

“青岛滩”介绍,作为一个普通的青岛人,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城市,得知肖先生在青岛的遭遇后,自己非常不安和难过,希望当面慰问肖先生。

“我是做企业的,而且也是做旅游发展起家的,做了21年,做旅游嘛,就是希望客人快乐而来,尽兴而归。”“青岛滩”说,但出了“天价虾”一事后,他“非常难过”。

“青岛滩”介绍,这次之所以用网名,是因为怕被误会是炒作自己,他也婉拒透露自己的企业名字。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延伸阅读:

 

天价大虾收款单

 

齐鲁网10月15日讯 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旅游部门通过电话,向青岛大虾事件中2名涉事游客表示道歉。同时也感谢其对山东旅游的关心关切。2名游客在投诉“大虾”事件过程中,表现出了很强的维权意识,同时又很理性,始终依法维权,表现出了很强的法制理念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山东旅游部门表达了邀请其担任山东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希望他们继续关注山东旅游,为山东旅游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

游客肖先生说,我相信不会因为一只虾而毁掉青岛的旅游形象,毕竟青岛的底子在那儿。游客朱先生说,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多次道歉,并已退款,事情已经过去了,在山东的整体印象、感觉还是很好的,不能因为这件事影响山东旅游。

山东旅游部门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加大全省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一是强化措施,举一反三,协调有关部门,集中1个月时间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旅游执法工作。三是按照《旅游法》有关要求,建立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转办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实现旅游投诉转办无缝隙对接,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另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被宰游客、广元的肖先生表示,他拒绝了山东旅游局的这个提议。

15日傍晚,华西都市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已回广元正常上班的肖先生。他说,15日下午自己接到了山东省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电话,双方电话里沟通良好,对方提出了邀请他担任山东省旅游监督员的意愿,但他婉言拒绝了。

“我之所以拒绝,是有原因的。”肖先生说,自己在广元上班很忙,几乎没有出差去山东的机会,这次国庆出游本是全家比较难得的一次团聚的亲子游。因此,即使受邀担任,自己几乎到不了山东,也实际上发挥不了监督员的作用。最重要一点,他在电话中也告诉了这名工作人员:“到现在为止,从我个人来说,我不愿意再去青岛。到现在,除了市北区物价局打个电话道了歉,当地其他相关部门没见到真诚的道歉,好象这事拖几天十几天,肯定就过去了。”

不过,肖先生反复强调说,山东旅游局能主动提议,在他看来这是正面的姿态,遇到问题了能坦诚接受监督和批评。不过,他不太能理解的是,他在电话中明确拒绝了这个建议,不久后山东方面的一些媒体就发布了这个消息,但并没有提及他拒绝的回应。(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李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