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酒驾肇事逃逸民警已自首

编辑:李慧勤 时间:1/11/2016 9:11:37 AM 浏览:2717

警察、酒驾、致一人死亡、肇事逃逸。这些词儿听起来都挺敏感。不同的排列顺序表达是事情是不一样的,但下面这件事儿 ,把它们都联系到一起却让人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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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南阳市社旗县有不少群众都在转载一条微信:2015年12月25日深夜,一辆车撞击一名群众后选择了逃逸,三天后群众发现了这名死者的尸体后报案。随后案件破获,肇事逃逸者被刑事拘留。据介绍 , 嫌疑人为社旗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正式民警。并确定事发时为酒后驾驶。

那么,这件事儿究竟是真是假呢? 1月7日下午,《法治现场》记者来到了南阳市社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可是记者从工作人员那里得到的回答竟是:不知道,最近请假了。

随后,记者来到社旗县公安局询问情况,一位副局长的回答与前面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的回答如出一辙:最近请假不在局里。

先后两位警官都说最近请假了,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呢?无奈之下,记者打算联系微信的发布者核实情况。然而,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此时,记者发现,那条微信竟然已经被删除了。那么,撞人一事是否真的存在呢?

在事发地——社旗县公安局门口,有群众告诉记者,几天前确实在这里发现了一具尸体。2015年12月28日,孩子们在这跑着玩呢,手脏了,在这洗手呢,发现这里有一具尸体。

随后报案了。

确定了事发地确实曾发现有尸体,看来此事并非空穴来风。那么,死因是什么?民警酒驾肇事是否属实?记者在社旗县公安局并没有得到明确回应。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法治现场 》记者来到南阳市公安局了解情况。

在南阳市公安局,《法治现场》记者了解到了一些与那起事故相关的片段信息。首先,肇事者是正式民警,但驾车外出并非执行公务。其次,肇事者为酒后驾驶。第三,肇事者并非逃逸,而是不知道撞了人。事后,他已经投案自首。

工作人员称当时肇事民警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了 ,报案后这名警察已经在派出所所长带领下投案自首了。据了解,撞人事故发生在12月25日深夜,为什么尸体是在三天后才被发现,地点还是在路边的绿化带里 。对此,南阳市公安局解释由于车的速度快,撞了人直接撞到绿化带里,边上有花有树很难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