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河南省2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按照意见,河南将适度拓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一是在严格规范融资行为和风险自担的前提下,河南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二是允许经营规范、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除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外,还可向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经批准还可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三是探索小额再贷款业务,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再融资服务。
意见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各类债务性融资余额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200%。同时,作为金融业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严禁从事抽逃或变相抽逃资本金以及任何形式的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长期开展业务不充分或未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劝其有序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对存在较大风险或严重违法违规或被取消试点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责令其依法进行变更、注销登记,其高级管理人员还将和公司一起被列入市场禁入“黑名单”。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