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的通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有效期满暂不换发新证,证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再按规定换发新证。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要在2018年年底前落实到位。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报党中央审批,在2018年年底前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由省级党委统一领导,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