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心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编辑:关玲 时间:12/25/2019 9:50:36 PM 浏览:7443

  为有效减少我县中心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县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19 年12 月26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每日7:00 至20:00。

  二、限行区域

  奎旺河桥以南、驿城大道和西关大道以东、红石路以北、车站桥以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以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数单日、双数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数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数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农用拖拉机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医疗废物转运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其他事项

  (一)在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县城中心城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

  (二)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三)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2019 年12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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