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就如何选拔、培育和使用农村“法律明白人”作出了安排部署。
根据意见,到今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到2022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主要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农村“五老”人员等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分级分期分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轮训,确保每年“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等,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案例、组织网上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记者 石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