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新规3月1日实施划定7条红线明确惩戒尺度
如何用好教育惩戒这把“戒尺”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 惩戒不同于体罚。惩戒是让一些可能犯了错的学生通过适当方式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是让学生主动认识并改正自己错误的一种手段;而体罚则是单纯制造身体痛苦让学生被迫服从的行为,在现实中往往会起反作用
● 建立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和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及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
□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法制日报记者 王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