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应急管理局深入企业宣传《刑法修正案》

编辑:王嘉欣 时间:3/19/2021 11:25:19 AM 浏览:883

  本网讯 2021年3月18日,遂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青带领4名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深入到遂平县华泰石料有限公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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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赵青同志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新增了“危险作业罪”,同时修订了部分条款,加重了事前问责的严重度。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否则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随后,详细讲解了《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16宗罪及释义。

  同时,结合实际讲解了常见事故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管理缺陷等。针对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现场管理类事故隐患,从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逐一进行讲解说明。

  最后,强调企业要敬法、畏法、学法、遵法、守法,依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范规程,认真实践,从我做起,从你做起,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排查治理隐患的能力,真正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