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4年7月3日,遂平县民政局、遂平县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提高2024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6元,由原来的城乡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40元分别提高到城乡月人均不低于646元、456元;财政补助水平均提高8元,由原来的城乡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0元分别提高到城乡月人均不低于323元、228元,同时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城乡低保分为A、B、C三类,每人每月分别按照500元、350元、310元和300元、230元、210元的标准发放;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仍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每人每月分别按照840元和595元的标准发放;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每人每月分别按照600元、300元和75元的标准发放。
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2024年7月4日,城乡低保金和城乡特困人月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已经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
来源:遂平县民政局 (通讯员:张雪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