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商务局关于遂平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第五期)发放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费、扩内需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开展遂平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第五期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投放类别
本期发放3246张零售文旅消费券,共计6.571万元。具体数额分配如下:
消费券面值分为10元、20元、50元、80元。其中:10元消费券发放1571张,20元消费券发放1250张,50元消费券发放300张、80元消费券发放125张,总计发放3246张。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80元消费券。
二、发放时间和发放规则
(一)发放时间
消费券使用及核销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31日23:59。
(二)发放规则
本期消费券不再抢券,将采用现场支付立减的方式核销。由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进行现场扫码领券,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名额用完活动结束。
1、满50元减10元消费券,共发放1571张。
(1)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31日23:59。
(2)每人限领4次。
2、满100元减20元消费券,共发放1250张。
(1)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31日23:59。
(2)每人限领1次。
3、满200元减50元消费券,共发放300张。
(1)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31日23:59。
(2)每人限领4次。
4、满300元减80元消费券,共发放125张。
(1)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时间:2025年12月15日08:00至12月31日23:59。
(2)每人限领4次。
三、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 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
3、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活动期内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不参与本次活动。
7、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经公告后生效。
8、本公告解释权归县商务局所有。
联系电话: 县商务局: 0396-2765278
“建行生活APP”平台:0396-4922453
附件:遂平县2025年电子消费券第五期发放活动参与商家名单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