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
我县开源路南段(嵖岈山路一玉带路之间)、玉带西路(灈阳大道一开源路之间)已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了机动车辆禁停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自八月十五号开始,在上述路段禁止停放切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的,将对其进行处罚,并对车辆进行拖移。
遂平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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